沈阳市工伤保险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按照国家、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的通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召开改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工伤保险接续政策研讨会,对改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工伤保险接续政策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出台政策前还在网站上征求社会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和群众意见和建议,使沈阳市工伤政策更加公平、公正、透明。
目前,沈阳市已实现了工伤保险认定信息的共享,有力推动了沈阳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进一步减少了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优化了政务服务流程,压缩了办事时限。
从即日起,凡2019年6月1日之后经行政部门认定的工伤信息,均可通过工伤业务系统查询和打印,办理工伤登记和申领待遇时不再需要纸质《工伤认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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