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系统,逐步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个人缴费、特殊人员身份核定等13项高频社保业务下沉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或社区,确保参保人员不出乡镇办理社保相关业务。
取消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集中认证工作,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等部分事项延伸至行政村和社区办理,让群众享受家门口的服务,实现“就近办”。
针对到龄退休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及缴费年限漏记、少记、社保卡信息不完整、账户重复等历史遗留问题,对到龄退休参保人员社保记录进行分类管理,提前查漏补缺,按月挂账销号,最大可能实现“零等待”,为职工退休“清障疏堵”。
遵循“便民、宽进、公开、快办”的原则,如群众提交的申报材料存在欠缺,但本人承诺申报事项真实有效、限期补正材料,可以承诺容缺先行办,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提升社保经办效率。
同时,全面清理无谓证明,积极推行群众办事“免填单”“容缺办”服务。